2014合同法须知货物运输合同的性质

发布时间:2019-08-18 18:17:15


  核心内容:货物运输合同有什么性质。特殊的合同主体,特殊的合同形式,变更、解除合同的特殊条件,不得拒绝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适用法律有特殊性。接下来小编将为您一一介绍。

  运输合同是承适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一) 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1、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其基本条件是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工具;

  2、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是货物所有人委托的运输代理人或者货物保管人;

  3、收货人:虽未参与运输合同的订立,但是运输合同的收益人,享有接收货物的权利的同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如及时提货、支付运费、负检验义务等。

  (二) 合同形式的特殊性

  运输合同通常是标准合同,基本形式有托运单或者货物运单,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签订具体的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三) 合同变更、解除条件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