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入关联公司的合同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19 0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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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以业务转型为借口,要将我们三年的合同(将到期),进行自动解除。

  其实就是一张自动除除聘用关系的盖章打印纸,让我们签字。

  然后再签一份新公司的合同。

  也就工龄清零了。

  在自动除除聘用关系的说明上,我应该怎样进行附注,才能将来的新合同到期时,把我在上面公司的工龄,计算在内。

  管理高层说工龄不变,但他们曾经就撒过谎,我想保护自己的权益。该怎么做?请律师大人指点。

  律师回复解答:

  1、不能轻易签订自动解除。

  2、那你可先要去新聘任公司在合同上注明,在前公司的工龄计入新公司,并注明劳动合同履行时间。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