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免责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9-08-24 08:45:15


  五月八日,旅客反映一件行李破损,在与工作人员谈了一个多小时后,仍然不能得到赔偿。原来,该旅客交运了两件同样的行李,每件行李都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上面是一个电磁炉专用锅,下面是一个电磁炉。两件行李中一件完好,而另一件里面电磁炉破碎,专用锅也出现了凹陷,旅客对这个出现了凹陷的专用锅提出索赔。旅客手中持有两张牌,这不是两个普通的行李牌,是承运人为特殊行李准备的免除承运人赔偿责任的行李牌。根据行李牌上的内容,工作人员多次与旅客沟通、解释,最终旅客放弃了索赔要求。

  什么叫免责行李牌?可能很多旅客没有听说过。免责行李牌是承运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规避在承运旅客行李时可能遇到的风险,在履行了必要的事先对旅客尽到告之义务的手续后,对旅客行李拴挂的免除承运人赔偿责任的行李牌,全称是“免除责任行李牌”。千万不要小看这个行李牌,它的作用非同一般,旅客的行李上只要栓挂了这种与普通牌的内容有很大区别的行李牌,就意味着旅客在此次航空运输中,认可并同意承运人在保管和运输此件行李时,一旦发生行李牌中标明内容的损失,就无权对承运人索要相应损失的赔偿。

  那么这种“特殊”行李牌包含了哪些内容呢?按照承运人的规定,这种行李牌上列明了以下内容:

  1.易碎品或包装不符合要求。旅客交运的行李被装到飞机专用的行李集装箱内,每个集装箱根据机型不同,大约是1。5米X1。5米左右,里面要装25-30件行李,行李与行李之间叠放在一起。受飞机起飞降落或空中颠簸等因素所产生的重力影响,容易造成行李相互挤压而变形。除此之外,机场装卸人员在搬运行李的过程中,如果行李捆扎不牢固,也会出现散落和开包现象。所以按照承运人的规定,旅客交运的行李应该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并能够承受一定的压力。竹蓝、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

  2.易腐。常见的有海鲜、水果、化学药剂等易腐蚀、腐烂的物品。由于航空运输受外界影响较大,有时因为不可控制的原因,导致航班长时间延误,这类物品容易腐烂,甚至影响或侵染到其它旅客的行李。

  3.旅客晚(迟)交运的行李。少部分旅客因为种种原因,到机场登机柜台办理手续的时间很紧张,虽然最终人登上了飞机,可行李却来不及装机,为了保证航班正点起飞,工作人员只能将行李装到后续航班上。

  4.超过客舱允许尺寸和重量。有些旅客为了省事,没有在办理登机手续时交运携带的行李,由于行李超过了飞机客舱允许的尺寸和重量,所以承运人为了维护客舱秩序和其他旅客的权益,临时在登机口给旅客办理行李托运手续。

  5.交运时行李有破损。这其中包括行李在交承运人管理和运输前就出现了诸如:锁或拉锁损坏、把手或箱包带破损、箱体变形、箱体有凹陷、箱包被挤压、边角破损、有划痕和已经被雨淋或水溅等。

  除上述五项外,在免除责任行李牌上,还明确标出了行李出现损坏部位的图示,以便为旅客提供更加清晰的位置。

  给旅客的行李上栓挂这种行李牌,不是一件随意的事情,作为承运人既要保护自己的利益,又不能侵犯旅客的正当权利。因此承运人规定,在栓挂免除责任行李牌前,一定要征得旅客的同意,且不仅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落实在这张小小的行李牌上。所以,行李牌上还有一项重要内容:请旅客对认可的项目签字,这样才能使这张行李牌生效。同样免责行李牌也是一式两半,一办拴挂在旅客的行李上,旅客手持另一半行李识别联,用以提取行李。

  对于旅客来讲,在交运行李时,如果有工作人员提示以上内容请您认可和签字,您首先应该仔细核对所表述和画勾的项目,是不是与您行李的情况相符合。特别是交运已经破损的行李时,您务必要对破损的部位加以确认,因为在航空运输途中,有可能造成您的行李再次发生破损,而免责牌上所免除的承运人赔偿责任,只针对您事先确认的内容。比如:您与工作人员共同认可的行李破损是箱子有划痕,而您提取行李发现把手脱落了,那您有权力到行李查询部门提出索赔申请,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应该对您的破损行李进行赔偿。但是,如果您已经签字认可了承运人勾画的内容,当您的旅行结束时,承运人就会认为您自动放弃了该项内容索赔的权利。特别是免责行李牌的第3项“旅客晚交运的行李”,此种原因造成您行李晚到的责任,由您自己全部承担。另外,如果旅客不能做到对承运人提出的改善行李形态、包装、体积、重量或特性的要求,承运人有权拒绝该行李的运输。

  对承运人而言,同样存在规避风险的问题,在工作中我们了解到,很多承运人或承运人代理人,在为旅客办理登机手续时,不认真检查旅客的行李,不注意维护承运人自身的权益,面对出现的上述5种状况,仍然给旅客的行李拴挂普通行李牌,因而使实际承运人承受了不应有的责任。现在已经发现有个别旅客出现了欺诈性索赔问题,如:同一件破损行李,旅客多次乘机,反复在目的站索赔,以致于工作人员都对该件行李“眼熟”。承运人为了提高服务质量,一般对旅客提出行李晚到的索赔要求,都会给与赔偿,虽然在为其查询行李中,发现该旅客属于晚(迟)交运行李,但是由于没有执行这种自我保护的程序,而将这种由旅客自身原因造成行李运输事故责任,转嫁到了承运人身上。在处理旅客行李发生运输事故时,我们也发现有个别承运人的代理人,在办理登机手续时,虽然拴挂了免除责任行李牌,但是没有请旅客签字认可,因而丧失了免除责任的意义,这样的行李牌只能按照普通行李的程序处理。

  在航空业发达的今天,我们知道即使是经常乘坐飞机旅行的旅客,也许没有遇到过交运的行李出现运输事故,而有些旅客却在连续的几次旅行中,接连出现行李方面的问题。相信从本意上来讲,没有承运人愿意旅客的行李出现运输事故,但是由于航空运输的特点,出现问题难以避免。这就要求承运人遇到问题时能充分为旅客着想,尽量给旅客提供积极和完善的服务,让旅客能感悟到承运人所给与的真切关怀。作为旅客遇到事情要冷静,所谓“事缓则圆”,急、怒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相反如果能够与承运人共同协商,做到理智对待,也许出现在您身上的行李事件,能得到更妥善的处理。

  在旅客日益懂得维护自身权利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更需要和更迫切的是增加法律常识,通过正常渠道和正当方式,了解自己应该得到的权力和利益,,对于旅客和承运人双方都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