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订立承包合同

发布时间:2019-09-07 05:16:15


  核心内容:如何订立承包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承包合同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承包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才生效。而受要约人作出承诺,承诺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以通知的方式到达要约人。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承包经营合同的订立

  承包经营合同的订立,又称承包经营合同的成立,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使各方的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承包经营合同因条款繁多、权利义务关系复杂,为了能够通过文字凭据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也为了在纠纷发生时有据可查,合理地分配当事人的责任,承包经营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第22条规定:“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承包经营合同的订立,依照《合同法》第二章的规定,应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

  (一)承包经营合同中的要约

  在承包经营合同中,要约就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承包经营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即要约人须对成立合同所必需的各主要条款都提出自己的意思,受要约人通过要约不但能明白地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愿,而且还能知道未来订立的合同的一些主要条款,如果要约人发出的条款不足以成立,则不构成要约。同时要约的意思表示还应当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即要约一经到达受要约人,在法律或者要约规定的期限内,要约人不得擅自撤回或者变更其要约。

  承包经营合同中,要约送达须到达受要约人才生效。由于要约的送达方式不同,其到达的方式也不同:采用直接方式发出要约的,记载要约的文件交给受要约人即为到达;采用普通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受要约人收到要约文件或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的信箱的时间为到达时间;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发出要约的,电文进入收件人的指定的系统的时间或者在未指定接收信息的系统情况下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作为要约到达的时间。如果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的要约没有到达受要约人,则要约不生效。

  承包经营合同的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也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受要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经营合同中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经营合同的要约失去其效力: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失效后,对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均无法律约束力。要约失效后,若要约人还想与承诺人订立合同,只能重新发出新的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