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国外如何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文件

发布时间:2019-08-12 10:32:15


一方在国外如何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文件-上海涉外离婚律师
【客户咨询】
老公刚出国,我想离婚,他需要在国外出什么手续,是不是我聘请律师就都能够办理呢,请详细点,谢谢
回答



【上海涉外离婚律师解答】

一、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的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合意,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解决方式:
(一)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 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认证费用各国使领馆不一,但费用相对不高,如,驻日领事馆费用约为三千日元左右,我驻美纽约领事馆约二十美元左右。
2、与此同时,,最好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迅速、快捷地解决。
3、,原告及其代理人与被告代理人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判决书),一般当日生效,一周后可领取生效法律文书。
(二)双方不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被告国外的住址(护照),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2、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信,,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故可能会产生两种情况:
其一:,作出答辩,,裁决是否判离;
其二:将传票送出三个月,被告方仍杳无消息,,之后,缺席判决。
应当指出的是,如果缺席判决,,而对于财产部分,。
二、 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的处理。
(一) 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国外一方不能回国,,步骤同上。
(二)双方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的处理。
1、 国内一方将结婚证、公证书、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材料(护照、,提起离婚诉讼。
2、 ,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步骤同上。
,代理人应当注意一点,仔细核对国外一方的姓名,。
三、 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国外登记结婚,离婚的处理。
1、首先,须将国外颁发的婚姻注册证书,在所在国公证后,再到我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然后在国内立案。如果双方均在中国,或虽然国外方在所在国,但不予配合,解决此案的难点之一,在于公证、认证的进行。比如,委托国外律师办理相关公证、认证事宜,费用较高,特别是英美、加国律师,按小时按美元收费,仅办理公、认证一项的收费,就可能大大高于国内律师办理此案的费用。比如,我们曾联系美国一家律师事务所办理公证手续,对方开价就是二千美金,解释说是按四小工作时计算的。而有些国家的律师,比如爱尔兰,收费较低,只有几十欧,甚至比一个EMS还便宜,并且速度很快。因为我们律师事务所在日本大阪有分所,所以,办理日本的相关公证、认证手续费用相对较低,只有不到二万日元的费用。
2、对于来自香港、台湾、澳门的结婚登记注册证书,也要履行相关的公证、认证手续。以香港为例,该结婚注册证书,,后出具蜡封的公证文书,再加中国法律香港服务公司的转递章后,。,因此相关费用较低,全部费用(包括香港方面的查询费用、敲转递章费用)加在一起不到三千港币。
3、 将结婚注册证书公证、认证后,,引起立案程序。如果双方离婚合意,一般可在一个月内审结;若一方不同意,或一方杳无音信,诉讼期间最长可长达一年半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