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份版权转让合同

发布时间:2019-08-19 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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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广告设计大赛上拿了第一名,有家公司找我讨论关于设计版权的转让事宜,他们开出的价格很吸引我,我打算转让给他们,求一份版权转让合同以作参考,。

  

  版权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参加*****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LOGO设计大赛(以下简称“***公司LOGO设计作品”)的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确认是标识设计作品

  唯一的合法版权所有人。

  2.甲方保证该仁智公司LOGO设计作品为其合法拥有并且不涉及侵权或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公司LOGO设计作品的以下权利无偿转让给乙方:(1)汇编权;(2)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3)网络传播权;(4)发行权。

  4.该***公司LOGO设计作品版权归******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5.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可以在其非商业盈利用途中,引用该设计作品的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

  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是合作

  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

  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

  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

  法不再保护。

  电影、电视、录像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

  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

  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