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合同期间女工不得结婚的条款有效吗

发布时间:2019-08-28 05:35:15


合同约定合同期间女工不得结婚的条款有效吗

基本案情

袁莉在前年7月与一家网络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女性员工,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当时初到北京的袁莉急于找到一份工作,加上公司待遇也还不错,就没加考虑签下了这份合同。后来因为她和男友都已超过了晚婚的年龄,加上双方家庭也一再催促,他们就在去年“五一”的时候回家乡进行了登记结婚,而且袁莉也很快怀孕了。这件事被公司知道后,以违反劳动合同为由,在今年2月与袁莉解除了劳动合同,使其生活陷入了无着落的困境。袁莉要求与公司维持劳动关系

争议问题

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均有约束力,合同约定合同期内不得结婚的条款有效吗?

律师分析

该条款,但因其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因此是无效的。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完全出于自愿,就有权结婚,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加以干涉。另外,我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该公司“不许结婚”的条款实际上是对婚姻自由权利的干涉和侵犯,所以,该条款是违法的无效条款。
  另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