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中必须重视告知义务

发布时间:2019-09-15 02:56:15


  [导读]: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最近一段时间,有关劳动纠纷的案件又有所抬头。无外乎是加班工资,劳资纠纷之类的最多。而笔者最近碰到的几个案子都极为相似,都是因为用人单位不注重履行告知义务而引发官司,因此,在此分享某一个案件,也给各位提个醒:劳动人事管理中必须重视履行告知义务和保存相关证据。

  案件:某品牌服装代理公司于今年二月份招了一批员工,员工报到第二天,公司在员工宿舍区告示栏贴出告示,要求新员工三日之内必须到人事部签订劳动合同。三日后,这批员工的大部分都签了,就剩四位没签,公司人事部也就电话告知这四位员工,但是不知何原因,这四位员工均未签订劳动合同,后来因为公司业务繁忙,人事部也就忘了,这样一拖就是三个月,今年六月,公司才发现这一问题,于是找这四名员工签订合同,但因为待遇问题双方发生争议,于是这四名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类似这样的案子很多,据我的当事人事后反映,这四名员工本来就是恶意不签合同的,但是苦于拿不出证据。唯一的证据是公司其他员工的证词,看到了公司要求签合同的告示,但那四名员工有没有收到通知,那就不得而知了。现实中,很多公司都还停留在采用贴贴告示,发个邮件或打个电话等传统的传达方式来送达公司重要通知,殊不知,万一引起法律纠纷,这些告示、电话或邮件不仅不利于保存,其作为证据的效力也有待商酌。

  因此,笔者强烈建议:公司常用的通知一定得书面通知,并且由相关人士亲自签名确认,至少具体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设计《告知书》,将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制成《告知书》,用人单位应当让劳动者签署并妥善保存以防日后产生纠纷作证据备用。

  二、公司规章制度的学习和签收。用人单位可通过如下方式公示规章制度或将规章制度告知劳动者:

  一是将规章制度编印成册,让劳动者签收;

  二是组织劳动者培训学习,让劳动者签字;

  三是签订劳动合同时,让劳动者阅读规章制度并签字确认;

  四是在单位公告栏公告、或单位网站公示、或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劳动者阅读,并让劳动者阅后签字确认。为了减少纠纷,建议尽量让劳动者阅读后签字确认

  三、有两个通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一是要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书面通知;

  二是当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必须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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