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签订:双方自愿离婚程序

发布时间:2019-08-14 20:26:15


  核心内容:双方自愿离婚的需要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签订好离婚协议书也是自愿离婚的程序之一。那么,应该怎样怎样签订离婚协议书?怎样办理自愿离婚登记呢?下面,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协议书和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

  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其在我国是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自愿协议离婚有那些程序呢?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

  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自愿协议离婚登记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1、自愿协议离婚登记申请程序

  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自愿协议离婚登记审查程序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在审查中必须查明以下五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