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的暖冬计划

发布时间:2020-11-25 20:23:15


  随着天气转冷,供暖已成为最受市民关注的话题。根据气象预报显示,今冬沈阳出现极端严寒天气的可能性较大。2010-2011年度沈阳的供暖问题,也随着天气的转冷成为全城最热的话题。今冬沈阳有哪些供暖新政?昨日,沈阳市供暖办针对今冬供暖的缴费、退费、补贴、应急等几大焦点做了全面解析。

  暗补明补采暖费有望纳入工资

  问:今年采暖费价格是否有变化?

  答:没有变化。按照沈阳市物价局沈价审批【2008】92号文件《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规定,居民供热价格为28元/平方米,其中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5.3元/平方米交费。

  非居民供热价格为32元/平方米,其中建筑物层高超过3.5米的,每超过0.3米以内(含0.3米)加价10%;层高超过6米的,由供用热双方根据符合情况协商议定加价幅度。

  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执行居民供热价格。车库、地下停车场的供热价格按非居民供热价格50%执行。

  非居民供热采劝两部制”热价的计价方式。即:基本热价+计量热价。基本热价为16元/平方米(超高建筑物按规定加价),按建筑面积计收;计量热价为0.1713元/千瓦时(47.58元/吉焦),按用热量计收。

  问:从什么时候开始交采暖费,截止到什么时候?

  答:交费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为了不影响供暖,沈阳市供热办建议用户在10月20日前交纳采暖费。

  问:采暖费何时能纳入工资,由暗补变成明补?

  享受补贴补贴额有面积限制

  问:哪些人可享受供暖补贴?

  答:沈阳有五类人可以享受供暖补贴。即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困难企业职工、军转干部和劳模。这几类补贴对象本人必须是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在其住房控制面积标准内继续按100%给予采暖补贴。低保边缘户补贴比例为68.57%,个人承担采暖费的比例为31.43%。经认定的市属特困企业(一般职工)采暖补贴比例为52.46%,其余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个人承担。

  问:补贴面积限额如何规定?

  答: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和困难企业的一般职工,以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为采暖费补贴的控制面积标准,低于60建筑平方米的,按其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贴,超出6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不予补贴。

  破产、困难企业中的军转干部、离休干部、解放前老战士、、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货币化住房适用办法和沈阳市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指导意见》(沈房改1999年[8]号)中规定的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给予补贴,低于控制面积标准的,按其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贴。无规定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的,最高按70建筑平方米计算。

  问:特困企业职工采暖费补贴,跨年度以后的还能办理吗?

  答:不能办理。

  新房采暖首个采暖期必须全供暖

  问:新入住的业主第一年不想交纳当年的采暖费怎么办?

  答:根据《关于居民采暖收费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新建居民住宅建筑第一个采暖期须全部启用室内外供热系统。对已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所有权人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合同的,供热单位向其收缴采暖费;对未办理入住手续的,供热单位向开发建设单位收缴采暖费;对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在采暖开栓后办理入住手续的,供热单位向用户按月收缴采暖费,其余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个采暖期按现行其他规定收缴采暖费。

  问:如何办理停供或恢复供热的手续?

  答:在供热系统上水前向所在区域锅炉房提交一份书面停供申请即可。要恢复供热,同样需要在供热系统上水前与锅炉房说明。供热单位不应以恢复供热为由向用户索要挂网费或接管费。

  采暖报销男女职工标准相同

  问:夫妻双方均有产权如何报销采暖费?两处以上(不超面积)住房的采暖费怎样报销?

  答:如果家庭两处住房的房屋所有权分属男女双方,且双方属于财政拨款的单位,应参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双方属于同一单位的,可考虑按住房控制面积标准高的一人,在其控制面积标准内给予报销;如果双方分属于不同的单位,则按采暖费由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所在单位承担的原则,职工所在单位按职工住房控制标准内实际面积予以报销。

  问:房屋产权是女方的,但其单位内部有规定不给女职工报销采暖费是否合理?

  问:夫妻共有产权的房屋采暖费报销问题如何解决?

  答:根据产权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写明夫妻双方拥有产权的比例,如果夫妻双方均可报销,可以按照比例开具两张采暖费发票;另一种情况是未写明比例的,用户可以根据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情况开具一张采暖费发票。

  处理陈欠二手房陈欠责任咋认定

  问:办理房产交易的用户如何处理陈欠采暖费问题?

  问:属于原企业的陈欠采暖费如何处理?

  答:供热单位在追缴陈欠采暖费时,应首先承担确认交费主体的责任,不得把陈欠采暖费的相关责任强加给居民用户。凡用户能够或已经提供是由单位交费的相关证明的,供热单位应向职工单位确认和追缴陈欠采暖费,不得以有职工单位陈欠的采暖费为由,拒绝收取用户当年采暖费。

  对办理采暖费转移手续的用户,其转移前单位陈欠的采暖费,由供热单位向原承担采暖费的单位依法追缴,转移接收单位只负责转移后的采暖费。

  供暖投诉不达标退费分五步

  问:沈阳市供热温度标准是多少度?如何理解“连续供热”?

  问:暖气不热怎么投诉?

  答:(1)直接向辖区内的锅炉房或换热站投诉,这是最直接、最快捷的办法。(2)如果辖区内的锅炉房或换热站不能给您解决问题或一个满意的答复,您可以向锅炉房或换热站的上级机关(供热公司或供热总公司)投诉,由其指导和督促问题的解决。(3)经过上述过程后,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可向区供热管理办公室投诉。

  问:供暖不达标,如何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