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提高了经济效益

发布时间:2020-02-27 17:51:15


招标的最大特点是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招标投标的实质,就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使先进的生产力得到充分发展,落后的生产力得以淘汰,从而有力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目前,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招标投标不仅在公共采购领域被普遍推行,而且也得到了私有企业的广泛运用。我国是从80年代初开始引入招标投标制度的。先后在利用国外贷款、机电设备进口、建设工程发包、科研课题分配、出口商品配额分配等领域推行。实践证明,这一制度为企业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工程建设方面,通过招标达到的节资率为1%-3%,工期缩短10%。乌鲁木齐-奎屯高速公路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承包商和监督承包商,。14个合同段总中标价与概算相比,节约4.3亿无,节资率达18%。1998年该工程合格率为 100%,优良率为97.1%。

反面的事实则进一步证明,不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搞内幕交易,违规操作,不仅不能提高经济效益,而且往往是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近年来发生的昆禄公路、青洋河大桥、重庆綦江彩虹桥等建设工程质量事件,就是项目招标不规范或根本不进行招标的典型案例,让人触目惊心。

为了充分发挥招标投标在投资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防止私下交易和黑箱操作,《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了强制招标制度,要求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都必须依法进行招标。

与此同时,《招标投标法》还规定了公开、透明、竞争的公开的邀请两种招标方式,将通常在非公开状态下进行一对一谈判的议标方式排除在招标方式之外。由于国有企业是这些项目的主要建设单位,可以预见,随着《招标投标法》强制招标范围和两种招标方式的确定和实施,必将为企业也为国家在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的同时,带来更多更好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