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融券基础知识

发布时间:2019-08-22 07:59:15


  1、中小企业融资交易

  是指客户以其信用账户中的资金和证券为担保,向证券公司申请中小企业融资买入证券,证券公司在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结算时为客户垫付资金,完成证券交易的交易行为。

  2、融券交易

  是指客户以其信用账户中的资金和证券为担保,向证券公司申请融券卖出,证券公司在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交收时,为客户垫付证券,完成证券交易的交易行为。

  3、信用证券账户

  是指客户向证券公司申请开立实名信用证券帐户,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明细数据。客户在一个市场只能对应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

  4、信用资金账户

  是指证券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通知存管银行为客户开立实名的资金账户,用于记载客户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客户只能开立一个信用资金账户。

  5、标的证券

  是指证券公司在沪、深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范围内确定的并对外公告的证券公司供客户可作为中小企业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有价证券。

  6、保证

  是指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或证券时,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一定比例的资金,保证金可现金或以证券公司认可的证券充抵。

  7、保证金比例

  是客户交付的保证金与中小企业融资、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具体分为中小企业融资保证金比例及融券保证金比例。公式如下:

  a)中小企业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中小企业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

  b)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

  8、保证金可用余额

  是指客户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中小企业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的保证金总额,减去客户未了结的中小企业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和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

  9、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

  是指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按其证券市值进行折算的比率。

  10、担保物

  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以及客户中小企业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价款,整体作为客户对证券公司中小企业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

  11、维持担保比例

  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中小企业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公式如下: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中小企业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

  12、强制平仓

  是指当客户提供的担保物价值与其中小企业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达到平仓线且未按规定或约定及时足额追加担保物时,或者到期未偿还债务,或者达到合同中客户和证券公司双方所约定的其他条件时,证券公司对客户担保物予以处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