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9-08-22 23:35:15


  合同在生活中是人们常见的交易方式,因此合同发生纠纷也是非常常见的,合同履行,,那合同纠纷?如何确定买卖合同?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

 如下:

  1、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专属管辖的规定。

  2、;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即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

  1、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根据《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

  2、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1)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8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

  (2)合同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9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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