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全文

发布时间:2020-04-25 12:16:15


  核心内容: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增加集体协商内容、争议处理等内容,拟规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企业工资结构、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等事项进行工资专项集体协商,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仅供参考。

广东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

(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集体协商

  第一节 集体协商内容

  第二节 集体协商代表

  第三节 集体协商程序

  第三章 集体合同

  第四章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社会保险与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集体合同是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包括综合性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和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四条 职工一方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双方应当遵循相互尊重、公平合理、诚实守信、平等协商的原则。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所在地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全面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

  地方总工会依法组织、指导、督促企业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

  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和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