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房两卖法院判赔违约金16万

发布时间:2019-08-24 05:14:15


 张女士向蒋女士购买了一套房屋,准备作为结婚的新房。可哪知签订合同后不久,张女士发现蒋女士竟然没有经过她的同意,又将房子卖给了他人。一气之下,张女士将蒋女士告上法庭。昨日,,要求蒋女士赔偿违约金164500元。

 张女士说,2007年10月3日,她买下了蒋女士的一套价值1175000元的房子,准备结婚用。当时,双方都签下了《房屋买卖合同》,张女士先后支付房款396000元。然而,蒋女士竟然私自将房子又卖给了其他的人,产权所有证上也变成了其他人。张女士遂要求蒋女士退还之前支付的30多万元房款,并按照当初双方的约定,承担总房款20%的违约金235000元。但蒋女士仅同意退还396000元的房款。

,在合同履行中,蒋女士在没有和张女士解除购房合同,也没有通知其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子又卖给了他人,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