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示范文本

发布时间:2019-08-13 04:39:15


  核心内容: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应委托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而维保间隔最长不超十五天,还有维保人员要持证上岗,更能够确保质量。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

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_______

  维保单位(乙方)_______

  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梯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为本合同附件一《电梯保养时间和保养费明细表》中列明的电梯提供维保和紧急救援服务单位。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乙方提供维保服务的方式:

  □清包:只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不提供任何免费电梯零部件;

  □半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单价在人民币______元以下(含本数)电梯零部件;

  □全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大部分电梯零部件。

  服务方式为清包或半包的,乙方应提供本合同电梯设备保养和维修所需零部件的价格和人工费用明细表,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全包的,应在本合同中列明哪些部件和维修工作的费用需甲方另行支付。

  第三条 维保期限

  本合同约定维保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于期限届满前壹个月重新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