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商局首次曝光银行合同陷阱

发布时间:2019-08-08 12:15:15


  核心提示:浙江省工商局梳理并首次曝光了银行合同格式条款普遍存在的六大“陷阱”,10家银行8大类合同接受全面审查发现银行合同格式条款存在“六大陷阱”。浙江省工商局进行规范整治,专项整治助力银行消费纠纷同比下降64%。

  昨日,浙江省工商局召开“全省银行业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整治工作情况通报会”。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审查结果显示,80份银行业合同的格式条款绝大多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银行业基于控制风险和防止不良贷款,在部分合同中设定了一些不合法、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共计564条,涉及问题795个。”

  10家银行8大类合同接受全面审查

  今年9月份,省工商局收集了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杭州银行、温州银行、绍兴银行、嘉兴银行、金华银行、台州银行、泰隆商业银行、民泰商业银行、稠州银行等10家银行的个人借款合同、消费类(抵押、质押、最高额抵押等)保证合同、信用卡(申请、领用)合同等8大类消费类合同,共计80份,委托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对合同进行了全面审查,集中从格式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文字用语的恰当性三方面对合同提出评析意见和修改建议。

  省工商局负责人说,审查后发现了银行业格式条款中存在诸多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最主要的就在于“不平等”。在现阶段,银行业的地位是比较特殊的,在经营中具有一般经营者所不具备的优势。正是这种特殊的地位与优势,使得企业和消费者在与之打交道、签合同时,客观上处于弱势地位。面对银行单方面制定的合同格式条款,只能选择“是”,或者“不是”,并没有平等协商的余地。正是这种合同签订双方实际地位上的不平等,造成了许多“霸王条款”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