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及技术服务协议

发布时间:2020-04-22 06:38:15


甲方:华中农业大学

乙方:

经甲方招标(招标编号: ),乙方中标,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及售后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购买乙方的 及附件,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金额见下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商

数量

单 价

CIF武汉金额

使用单位

合 计

CIF武汉 美圆整($ .00)

注:

2、甲方根据本协议内容同外贸代理公司之间另行签订代理进口合同,负责办理有关免税批文,以利进口货物的报关通关。

3、仪器交货期为收到信用证后60天内。

4、付款方式为100%L/C,乙方发货后甲方凭发货单据支付90%,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10%货款。

5、乙方保证供应的仪器设备完全符合本协议附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指标,确保该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仪器,否则应保证更换并向甲方支付相关损失。

6、在货物抵达甲方最终用户所在实验室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对仪器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仪器正常运行10天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7、乙方保证在设备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其使用寿命达到其设计要求。

8、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个月。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或安装调试原因引起的全部维修费用(包括更换零配件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外,乙方应定期回访,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在24小时之内上门服务,维修所需要的零配件应给予优惠价格,免收维修等费用。

售后服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9、乙方在仪器设备抵达14天前书面通知甲方货物安装所需条件,甲方在仪器设备抵达安装地壹周前准备好安装条件,以利货物的正常安装调试。

10、甲、乙双方如有违约事项,执行

11、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一份,并作为甲乙双方同外贸代理商之间签定商务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2、本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5、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华中农业大学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