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室内装饰设计合同(官方范本)

发布时间:2019-08-12 10:52:15


广东省汕头市室内装饰设计合同(官方范本)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设计内容:

  三、设计面积:

  四、设计规格

  文 件 名 称 张 数 内 容 要 求 提 交 时 间年 月 日第二条: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一、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

  二、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 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元/平方米= 元。

  三、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3天内应付首期款合同总额 %,计 元。

  2、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3天内应付款合同总额 %,计 元。

  3、设计图纸完成提交后,甲方3天内付清设计余款合同总额 %,计 _________元。

  4、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费超过10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合同。

  合同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额的 %. 5、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应付还甲方双倍设计费。

  第四条:争议解议

  1、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2、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方案文件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如发生以上侵权行为,乙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