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纠纷法院调解书范本

发布时间:2020-04-02 11:26:15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我们出现了短期的经济困难,我们应该向正规的经济机构贷款,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债务。因为民间债务经常容易发生纠纷,接下来和小编一起学习一下,民间借款。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

  原告孙某,女,1982年4月15日出生,汉族,长沙市**区新港镇戴家河村宋家坡组***号。

  委托代理人周*,湖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湖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宋某,男,1968年4月7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湖南省**县星沙镇土桥村***组。

  本院于2008年12月16日立案受理了原告孙某(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宋某(以下简称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梁宗权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经审理查明,被告于2007年1月13日向原告借款两万元,并向原告出具了借条。“借条 今借孙某人民币贰万元整(月息壹分) 借款人 宋某 2007年元月13日。”之后被告又向原告借款4600元(未出据)两次借款共计24600元。原告曾多次找被告还款,均无结果。原告在索款无着的情况下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24600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请求本院予以确认。

  被告宋某(乙方)借得原告孙某(甲方)人民币24600元,被告自愿给付利息1400元,共计26000元,分别于2008年12月22日给付8000元(已付),2009年元月22日给付18000元。

  本案受理费415元减半收取208元,被告自愿承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 判 员 梁 **

  2008年12月22日

  书 记 员 谭 **

  二、民间借贷要注意的问题

  为了避免借贷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保护债权人的经济利益,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借贷要合法

  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法律将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借款,可能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因此,在借贷前需要了解借款人的用途并在书面协议中列明。同时,借贷双方需要自愿协商同意,若一方欺诈、挟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与对方签订借贷合同,则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2、保留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在借贷时不仅要签订书面协议,同时保留一份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同借款合同一并保存。在现实中,大量存在部分出借人虽有借条,但是没有当事人身份证号码或者有身份证号码,但是没有身份证复印件,这样出现纠纷时,无法及时提起诉讼。,有利于及时采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

  借款人已婚的,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配偶的身份信息、结婚证复印件等。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保留对方配偶信息可以避免无法查询借款人配偶信息或者婚姻状况,无法及时将借款人配偶作为共同被告而将财产转移。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了是怎样的?无论是向借款机构贷款,还是向他人借款,我们都应该有借有还,只有这样才能够维护好自己的良好信誉。他人也才更愿意把钱财信任的借给你。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