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邻居家门口方便引发矛盾

发布时间:2019-08-13 06:36:15


  宠物狗邻居家门口方便引发矛盾

  【案例】

  王大家住虹桥地区, 2007年年底,他买了一条 “哈士奇”,每天吃过晚饭,王大就会和妻子带着这条宠物狗到小区里悠闲地散步。然而,王大家的这条 “哈士奇”经常在小区的公共走廊上小便,王大和妻子也没有太注意这个问题。但正是小狗的尿骚味让邻居谢国庆一家对王大耿耿于怀。

  去年5月的一天,王大像往常一样带着狗出去散步,回来的路上,王大接了一个朋友的电话,就在这个时候,他的 “哈士奇”跑到了隔壁邻居的家门口小便。谢国庆的妻子马上从屋内冲了出来,对着王大就是一顿臭骂,于是,两人发生了争执。

  王大不想再和谢国庆的妻子争吵下去,他气愤地关上了自家的铁门,正好卡住了谢国庆妻子的左手手指。随后,谢国庆的妻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手指粉碎性骨折。

  出院后,谢国庆和妻子找到王大要求赔偿,但遭拒绝。无奈之下,谢国庆将王大告上法庭,要求邻居赔偿医疗费、鉴定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万余元。

  鉴于双方的邻里关系,调解法官将调解安排到小区居委会,并邀请当地居委会干部参加调解,使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王大赔偿各类费用1.5万余元,谢国庆一家也对自己的争吵行为道歉。

  【专家点评】

  本案中,王大虽然是因为关门时的疏忽大意而使谢国庆的妻子受伤,但仍然应对伤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双方争执中发生拉扯,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邻之间产生了纠纷,应当本着《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的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只要双方之间设身处地地相互体谅,冷静对待邻里琐事就可以大事化小。提醒居民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