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面对纠纷的处理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22 13:05:15


  核心内容:交警应该如何处理交通违章?面对执行公务时遇到的纠纷应该如何处理?下面,交通事故栏目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1、遇有拒不出示驾驶证的,怎么办?

  耐心做好说服劝解工作,切忌到驾驶员的衣袋或包中去找驾驶证。如“我作为一名交警,法律赋予我检查证件的权力;你作为一名驾驶员,交通法规规定你必须接受检查。如你不出示驾驶证,就是不配合执法,不服从管理,是一种阻碍执行公务行为。况且,你不出示驾驶证,我们也无法知道你有没有驾驶证;如果没有驾驶证且是无证驾驶,还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你作出扣车和拘留的处罚,那问题就严重了。因此,请你服从管理,出示证件,接受检查。”经过教育,驾驶员仍拒不出示的,报领导批准后,暂扣车辆,将驾车人带回队部处理。

  2、遇有违章者指出态度不好或没有敬礼等,怎么办?

  如果确实存在态度不好或其它问题,应立即道歉。如“谢谢你对我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我现在就改正并向你敬礼,表示歉意。”但同时指出违章行为必须得到纠正,坚持依法纠违。如果是违章者故意刁难,道:“对不起,你如果认为我态度不好,可以在违章处理结束后到我的上级部门去反映或投诉,我的警号是……。”在处理完毕后,如有目击者,要把现场目击者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法留下,以便于调查情况。

  3、遇有纠正违章时招致群众指责、围攻等,怎么办?

  如果确因纠违方法或言行不当等引起群众指责,甚至围攻,当事民警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同时要消除特权思想,勇于向群众道歉。如面向当事人说:“对不起,刚才大家的提醒使我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现在我向你敬礼,表示歉意。”随后面向群众说:“大家的批评监督是对我的关心和爱护,我向大家敬礼,表示衷心感谢。现在还请大家帮我处理好这起违章。”如果是因驾驶员的蛮横无礼,不服从管理,群众又不明真相,而招致群众指责。执勤民警要向群众出示证件,指出该违章者违章事实,让群众明白真相,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经过工作,群众情绪还较为激动时,一方面及时向领导汇报,请求支援;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将违章者带离现场,缓解矛盾,避免激化。遇到这类情况,执勤民警一定要沉着冷静,牢记纪律要求,保持自身良好的形象。切不可在公开场合与违章者或群众发生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