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信托有何具体内容

发布时间:2019-08-21 04:36:15


  核心内容:你了解信托吗?设立信托要具备什么条件?如何设立信托?设立信托的书面文件须载明哪些内容?信托期限可以有多长?什么情形下信托无效等。小编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信托相关知识。

  设立信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信托,应当具备四方面条件:一是要有合法的信托目的;二是信托财产应当明确合法;三是信托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四是要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如何设立信托?

  设立信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具体包括以下三种:一是信托合同;二是遗嘱;三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以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以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设立信托的,考虑到委托人对受托人的选任必须以受托人的接受为前提,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设立信托的书面文件须载明哪些内容?

  信托文件必须载明信托目的,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方式、方法;信托文件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

  信托期限可以有多长?

  信托期限是指信托的存续期,由信托当事人决定或者协商约定,可长可短,甚至可以是无限期,即为永久信托。永久信托是指随着受益需求的存在而续存的信托,它不具有确定具体的有效期限,以信托目的的实现或者信托目的的消失而告终。例如,信托财产消耗完毕,或者受益人死亡,信托自然终止。

  哪些情形下信托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