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婚纱照”是时事新闻照片吗?

发布时间:2019-08-16 04:03:15


范冰冰“婚纱照”是时事新闻照片吗?

作者:魏小毛

今年以来,著名影星范冰冰“婚纱照”著作权案一直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该“婚纱照”的著作权人在北京、上海、重庆、。但是,,日前,该“婚纱照”的著作权人在武汉的行动遭遇了“挫折”。

12月9日,,:原告上海弓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弓禾公司)享有范冰冰“婚纱照”的著作权,但被告将其他媒体刊登的范冰冰“婚纱照”及相关新闻报道文章,一并刊登于自己的网站上,属新闻转载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时事新闻不属作品,遂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范冰冰“婚纱照”广为流传

范冰冰是时下当红女明星,有关她的新闻一直成为媒体追逐的焦点。至今尚未完婚的范冰冰突现“婚纱照”,更是成为媒体大肆宣扬的噱头。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弓禾公司于2009年9月邀请影视明星范冰冰及台湾艺人黄少祺,并以二人为对象,拍摄了《巨星浪漫代言系列1-55》系列婚纱礼服摄影作品,拍摄者为原告弓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季小毅。2010年1月26日,弓禾公司将上述摄影作品申请著作权登记。上海市版权局经核查,向原告弓禾公司核发了作登字09-2010-G-004号《作品登记证书》。该证书载明:《巨星浪漫代言系列1-55》为摄影作品,作者为季小毅,著作权人为上海弓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此后,国内多家网站对范冰冰“婚纱照”一事进行了文字并配图的报道和转载,报道声称:“在这组婚纱大片中,范冰冰和她在《金大班》里的搭档、台湾艺人黄少祺一同出镜,演绎了‘新娘新郎’的甜蜜感觉。”“范冰冰最新纯美婚纱写真,演绎爱情正果姻缘甜蜜。这次范冰冰是牵手其电视剧《金大班》的男演员台湾艺人黄少祺,两人共同演绎精致婚纱,戏里演兄妹,戏外成夫妻!”……

“灵域视觉网”是武汉市武昌区灵域视觉摄影工作室业主何作欢经营的一家网站,该网站从“幸福婚嫁网”上转载了标题为“范冰冰黄少祺最新婚纱写真唯美动人”的文章及范冰冰、黄少祺5幅婚纱照。

“首映视觉网”系武汉市洪山区首映视觉摄影店业主沈姝丽经营的一家网站,该网站从“新浪(大连)网”上转载了“范冰冰代言婚纱照 正式登陆大连”文章及范冰冰、黄少祺6幅婚纱照,除标题改为“范冰冰代言婚纱照”外,其他完全相同。

是否侵权成焦点

针对网络上竞相出现的各种报道及“婚纱照”,。在上海、北京、,。2010年4月29日,弓禾公司对“灵域视觉网”、“首映视觉网”转载的范冰冰“婚纱照”及相关内容进行了公证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