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不得从事的行为

发布时间:2019-08-27 02:47:15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不得从事哪些行为?

  禁止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从事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非法收入;

  (二)挪用或侵占公司或者客户资产;

  (三)违法将公司或者客户资金借贷给他人;

  (四)以客户资产为本公司、公司股东或者其他机构、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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