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假冒注册商标的处理

发布时间:2019-08-25 03:29:15


单位假冒注册商标的处理
近年来,为假冒注册商标的高额利润所诱惑,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假冒注册商标的不断增多。为了有效地保护商标专用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中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假冒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也要追空刑事责任。即企业事业单位有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处以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判处罚金、拘役或者七年以下。此规定有助于遏制大规模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活动。因为目前发生的假冒商标案件有相当一部分都是由法人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