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发布时间:2019-08-03 23:51:15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原件一份,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盖公章);

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董事长的指定或委派文件;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资产数额的证明文件;

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改制企业金融债权情况的证明文件;

6、验资报告;

7、《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8、改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9、《指定(委托)书》。

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