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大降公安执法由高压趋于常态

发布时间:2019-08-24 03:10:15


  核心内容:下面,交通事故栏目小编为您详细介绍醉驾入刑后,醉驾事故的发展。

  部分醉驾入刑案例

  5月9日上午,危险驾驶罪判处北京醉驾入刑首案被告人郭术东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5月13日,,并处罚金2000元。

  5月17日,因为醉驾造成4车追尾事故并致人受伤的音乐人高晓松,,并处罚金4000元。

  5月26日,,被告人张金林被判拘役3个月、罚金1000元。

  5月26日,天津醉驾入刑第一案被告人李会军被当庭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司法关注

  “醉驾入刑”满月,作为查处醉驾的执法者,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在首月中采取高压态势,各地不断有醉驾者被刑事立案的信息曝出。

  伴随着几起典型醉驾案例的出现,如何执法,如何保障执法程序规范,以及如何保证取证环节的公平有效,成为公安机关必须要面对并妥善解决的问题。

  首月严打震慑醉驾

  5月9日晚,音乐人兼导演高晓松醉酒驾车在北京发生交通事故,造成4车连环追尾,前车中4人受伤。经检测,高晓松血液酒精含量为243.04mg/100ml,超过醉酒驾车标准3倍,已符合“醉驾入刑”的标准。第二天,高晓松便被正式批捕,并最终获拘役6个月的刑罚。

  “醉驾入刑”实施以来,各地公安机关严厉查处醉驾行为,并未因“特权醉驾”而网开一面。,。

  “‘醉驾入刑’后,对酒后驾驶的震慑作用非常大,酒驾大幅度下降。,成都交警加大对酒后驾车的打击力度,一个月来成果初显。

  数据显示,5月1日至30日,成都交警共查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217件,醉酒驾驶7件,刑事拘留7人。

  辽宁省首例查处的醉驾来自于葫芦岛市。据了解,5月1日至31日,葫芦岛市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39起,其中醉酒驾驶行为17起。

  就全国范围来看,仅在前半月,全国查处的醉驾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35%,.8%和11.1%。

  快速侦查规范执法

  5月25日,四川省丹棱县交警大队收回对该县某副局长“因公醉驾”的行政处罚,改以刑事拘留,提起公诉。,“因公醉驾”等“特权醉驾”并未逃脱法网。

  但几起类似的案件却引起社会民众的疑问:面对醉驾,公安机关能否规范执法?

  李文胜介绍说,,一旦发现涉嫌酒后驾车或者醉驾,在保护当事人人身安全的同时,还要求两名以上交警执法,要带当事人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鉴定,并要求执法全程录像。

  据葫芦岛市副市长、,葫芦岛市此前专门组建了负责处理醉酒驾驶案件的大队,对醉驾嫌疑人进行讯问,对医院抽取的血样送往刑警物证鉴定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而现场的执法全过程,交警部门都会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当事人及交警的合法权益。

  据李文胜介绍,在执法程序方面,成都市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主动和当地的检察机关、,增加沟通,形成了联动机制。

  “在此基础上,我们要求快速侦查,快速办案,并和检法机关相互配合,保证程序上的规范合法。”李文胜说。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杭州市委常委、:“‘醉驾入刑’后,杭州也查处了一些以身试法的醉驾者,杭州公安机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去办理这些醉驾案件。证据收集要尽可能地完备、全面、客观。”

  “零容忍”执法渐成常态

  “醉驾入刑”后,各地公安机关纷纷掀起了一阵打击酒驾违法行为的严打风暴。但人们依然担心,这种高压措施能否变为一种常态机制?

  成都交警的工作理念是,对于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执法理念,采取灵活多变的打击方式,在依法严管的同时,邀请新闻媒体随警出击,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同时,与保险部门积极衔接,结合酒后驾驶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加强与保险部门相互联系和信息交流,形成部门联动的整体合力,使酒后驾驶整治工作制度化、社会化。

  “‘醉驾入刑’以来,成都交警改以前的集中治理为日常管理,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李文胜说。

  “为确保治理酒驾工作的常态化和实效性,葫芦岛交警将日常检查整治与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大巡逻密度,确保检查不留死角。”潘春吉说。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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