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19-08-06 21:16:15


  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跟普通著作权转让登记并无差别,要想转让的行为发生效力,对抗第三人,软件著作权转让必须登记,转让登记就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审查,从而获得法律的保护,下面我们来看看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的法律规定

  1、现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对此的规定是,软件转让合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强调的是自愿登记原则。

  2、旧《条例》第二十七条明文规定,凡已经办理登记的软件,在软件权利发生转让活动时,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3个月内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否则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侵权活动。

  二、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材料

  1、《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申请》;

  2、企业法人单位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的,提交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3、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软件著作权变更证明文件

  (1)软件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交《软件名称变更说明》;

  (2)自然人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

  (3)法人名称变更的,应当出具注册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三、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注意事项

  1、 着作权所有材料在提交纸质档时,不能手写,必须A4纸单面黑白打印;

  2、 所有材料无需装订;

  3、申请表中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一页不需填写。

  4、 软件转让前未进行登记还须提供源代码、说明书,申请表中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也须填写。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全部内容,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是著作权转让符合法律要求的必须程序,只有经过转让登记的才能有效的对抗其他人,在进行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时记得提交上述所列出的材料,有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陈墨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