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订后 国内最大标的股东代表诉讼案

发布时间:2019-08-07 18:10:15


  浙江aa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金华市bb物资有限公司与cc置业投资有限公司、dd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ee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cc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损害公司权益纠纷案

  【裁判摘要】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向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或者他人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后,,诉讼各方达成调解协议的,该调解协议不仅要经过诉讼各方一致同意,还必须经过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所在的公司和该公司未参与诉讼的其他股东同意后,。

  民事调解书

  (2008)民二终字第123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浙江aa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a,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潘灿君,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方军,浙江凯富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原告):金华市bb物资有限公司。

  负责人:方b,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潘灿君,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方军,浙江凯富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cc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c,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余永祥,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姚xx,该公司职员。

  上诉人(原审被告):dd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楼忠福,该公司董事局主席。

  委托代理人:姚xx,该公司职员。

  原审被告:上海ee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e,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戴某某,该公司员工。

  原审第三人:cc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vv,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宗霞,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浙江aa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aa公司)、金华市bb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b公司)为与上诉人cc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c置业)、dd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d创业)、原审被告上海ee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e公司)、原审第三人cc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c控股)损害公司权益纠纷一案,,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金剑锋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殷媛、代理审判员潘勇锋参加的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白雪担任记录。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cc控股成立于1999年4月30日,注册资本金为68 000万元。其中aa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7.35%,bb公司出资183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2.69%,深圳市恒信德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公司)出资 34 824万元,占出资比例的51.21%,浙江dd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d股份)出资12 5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18.38%。cc置业系2002年6月13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cc控股持有95%的股权,金华市金威产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即恒信公司的原名,2004年11月12日该公司从浙江金华市迁入广东深圳市登记注册,企业名称变更为恒信公司)持有5%的股权。 2004年9月15日,cc控股分别与上海城市房地产有限公司、恒信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cc控股将其持有的cc置业 35%、30%的股权出让。同年9月17日cc置业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恒信公司、上海城市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cc置业各35%股权,cc控股持有30%股权。2004年12月21日,以恒信公司、上海城市房地产有限公司、cc控股为股权出让方,ee公司、浙江金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公司)为股权受让方,cc置业为第三人签订cc置业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股权出让方同意将其持有cc置业的全部股权转让给股权受让方,其中恒信公司将其持有的cc置业 35%股权转让给ee公司,上海城市房地产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cc置业5%股权转让给ee公司、30%股权转让给金科公司,cc控股将其持有的cc置业30%股权转让给金科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cc置业的股权结构和股东名册变更为:ee公司持有40%股权,金科公司持有 60%股权。股权出让方依据该协议约定义务出让cc置业股权应获得的总收益款为 6亿元,收益款由两部分组成,股权出让方向股权受让方出让cc置业全部股权的股权转让金为3.5亿元,股权出让方自cc置业获得项目利润补偿款为2.5亿元。其中ee公司应支付股权转让金1.4亿元,即应付cc控股1.225亿元,在股权转让合同有效签署生效后10个工作日支付 3000万元,余款在150个工作日内付清。应付恒信公司1750万元,在股权转让合同有效签署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 1000万元,余款在150个工作日内付清。同日,cc控股分别与上海城市房地产有限公司、恒信公司签订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均约定由于上海城市房地产有限公司、恒信公司未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各方同意解除股权转让协议,该股权标的的权利义务均由cc控股承担,上海城市房地产有限公司、恒信公司不再享有该股权的权利和义务,上海城市房地产有限公司、恒信公司承诺在cc控股找到受让方后,按照cc控股的书面授权,与cc控股指定的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股权以cc控股指定的价格、付款方式全部划入cc控股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日,cc控股分别与上海城市房地产有限公司、恒信公司签订授权委托书,授权上海城市房地产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cc置业30%股权转让给上海邦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给ee公司,授权恒信公司将其持有的cc置业35%股权转让给ee公司。同一天,上海城市房地产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邦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ee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cc置业30%股权转让给上海邦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将5%的股权转让给ee公司,其中ee公司的受让价为1750万元。恒信公司与ee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35%股权转让给ee公司,转让价为12 250万元。cc控股分别与金科公司、上海邦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0%、 20%股权转让给两公司。协议签订当天,上海城市房地产有限公司、恒信公司分别给受让人出具付款委托书,要求将股权转让款划入cc控股账户。协议签订后,ee公司于2004年12月24日向cc控股支付 4500万元。2005年6月23日,cc控股、ee公司、恒信公司签订还款协议,约定,三方确认ee公司需向cc控股支付的债务本金数额为9500万元,其中ee公司应付cc控股而未付的股权转让款7750万元,通过调账方式应由ee公司支付给cc控股的债务1750万元。三方同意ee公司应付而未付的1750万元由ee公司直接支付给cc控股,cc控股同时冲减ee公司所欠cc控股相同数额的债务。ee公司在2005年6月30日前偿还债务本金500万元,2006年6月30日前偿还债务本金4500万元,并从2005年7月1日始按年利率8.5%的比例向cc控股计付资金占用费。2006年12月31日前偿还所余债务本金4500万元,并从2005年7月 1日始按年利率8.5%的比例向cc控股计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随相应本金一次性支付。2005年6月22日、同年6月29日,ee公司先后支付cc控股350万元、 150万元。

  2006年1月,cc置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公司股权依法变更为dd创业持有50%股权,东阳市江南置业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金科公司持有 10%股权。2006年2月28日,cc控股作出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委托dd创业代公司追回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同意dd创业全权行使cc控股的债权人权利,代为追回cc置业利润补偿款15 912.5万元以及ee公司受让cc置业股权的欠款7250万元及利息,cc控股不再行使该项权利。2006年10月,cc置业又经变更登记,dd创业持有cc置业100%股权。2006年11月7日,cc控股向dd创业出具委托付款书,要求dd创业将收回的ee公司股权转让款 5112万元直接支付给浙江大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年11月10日,dd创业作为付款人,向该公司支付5112万元。 2007年1月12日、3月2日,dd创业先后向cc置业发出催款函,要求cc置业支付cc控股项目利润补偿款15 912.5万元。2007年3月12日、4月16日,aa公司、bb公司等cc控股股东先后给cc控股发出《关于要求公司立即通过诉讼追回被违法占用资金和转移项目的函》和《关于要求公司立即通过诉讼追索应收债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紧急催告函》,要求公司通过诉讼向dd创业、cc置业、ee公司追回公司的巨额应收债权,追回被dd创业侵吞的蚌埠新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和分红等。2007年4月17日,cc控股总裁徐泉函复aa公司、bb公司等,称基于公司当时的状况及用章的审批程序,公司无法根据股东的要求提起诉讼、向cc置业、ee公司和dd创业追索公司的巨额应收债权。2007年4月25日,aa公司、,请求:(1)cc置业立即向cc控股支付利润补偿款23 750万元及利息1049.71万元;(2)ee公司立即向cc控股支付股权转让款9000万元及利息1419.5万元;(3)撤销cc控股对dd创业的委托代收的授权;若dd创业已经收取部分债权,则应返还cc控股;(4)cc置业、ee公司、dd创业承担诉讼费用。

  另查明,2007年10月,dd创业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dd股份,现dd股份持有cc置业100%股权。根据cc置业2006年财产表报,截止2006年12月 31日,cc置业处于亏损状态。但dd股份2007年半年度报告载明,cc置业在报告期内,为公司贡献净利润136926 503.08元。

、bb公司作为cc控股的股东,在公司怠于行使权利的情况下,,有权提起股东派生诉讼,其具备原告的主体资格。aa公司、bb公司在本案中提起的诉讼分别涉及利润补偿款、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以及解除委托关系等三项请求,而请求的对象虽涉及三个不同的主体,但由于原告的请求是以实现股权转让款这一同一标的作为其事实上的牵连而构成了必要的共同诉讼,该案可以合并审理。

  cc置业未按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约定在公司取得盈利的情况下,向cc控股支付补偿款,应就其盈利的部分承担支付补偿款的民事责任。ee公司未按股权转让协议及还款协议的约定,如数向cc控股支付股权转让款,应按实际欠款额承担付款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dd创业在接受cc控股委托当时,未如实告知其与cc置业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且在接受委托后,也未积极履行委托人的义务,原告在cc控股怠于行使任意解除权的情况下,提起代位诉讼,理由正当。故判决:一、cc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cc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补偿款130 080 177.93元;二、上海ee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cc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 3888万元及利息(从2005年7月1日至 2006年11月10日止,款项为9000万元按还款协议约定的年利率8.5%计付;2006年11月11日至付清之日止,款项为3888万元按还款协议约定的年利率8.5%计付);三、撤销cc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dd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代收债权的授权;四、驳回原告浙江aa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金华市bb物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该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一审受理费1 802 760元,由原告浙江aa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金华市bb物资有限公司共同负担901 380元,被告cc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630 966元,被告上海ee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270 414元。

  二审审理期间,经本院主持调解,本案各方当事人基于自愿、合法原则,经友好协商,于2009年3月17日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关于aa公司、bb公司、cc控股与cc置业、dd创业间权利义务的协议。

  第1条、cc置业应支付利润补偿款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1.1aa公司、bb公司、cc控股与cc置业经过友好协商,一致确认:cc置业实际产生的净利润已经超过了2.5亿元,cc置业应当支付cc控股总利润补偿款贰亿叁仟柒佰伍拾万圆(23 750万元)。各方一致同意cc置业以追加利润分配的形式向cc控股支付该利润补偿款,即cc置业在23 750万元的基础上扣除所交25%企业所得税后向cc控股支付壹亿柒仟捌佰壹拾贰万伍仟圆(17 812.5万元)。

  1.2cc置业应于2009年6月30日前向cc控股提供证明cc置业向原股东cc控股追加分配的利润壹亿柒仟捌佰壹拾贰万伍仟圆(17 812.5万元)已经完税的以下材料:

  1.2.1cc置业股东会向原股东cc控股追加分配利润壹亿柒仟捌佰壹拾贰万伍仟圆(17 812.5万元)的决议原件贰(2)份。

  1.2.2证明cc置业股东会在作出向原股东cc控股分配利润壹亿柒仟捌佰壹拾贰万伍仟圆(17 812.5万元)的决议时,cc置业可向股东分配的利润大于壹亿柒仟捌佰壹拾贰万伍仟圆(17 812.5万元)的、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审计机构出具的cc置业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贰(2)份(需经cc置业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1.2.3证明cc置业向原股东cc控股追加分配的利润壹亿柒仟捌佰壹拾贰万伍仟圆(17 812.5万元)已经完税的完税证明文件复印件贰(2)份(需经cc置业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1.3如cc置业未提供本协议第1.2款规定的材料且cc控股为cc置业支付的利润补偿款承担了纳税义务,则cc置业应当在壹亿柒仟捌佰壹拾贰万伍仟圆 (17 812.5万元)之外另行补偿cc控股因获得的利润补偿款缴纳的税款。cc置业应在接到cc控股通知后10日内向cc控股支付前述税款。若逾期支付,则应自逾期之日起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cc控股需缴纳税款乘以四倍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第2条、cc置业支付利润补偿款的时间。

  2.1cc置业应于2009年3月31日前向cc控股支付柒仟壹佰贰拾伍万圆 (7125万元),其余壹亿零陆佰捌拾柒万伍仟圆(10 687.5万元)应于2009年6月30日前向cc控股支付。协议各方一致确认cc置业已经向cc控股支付了叁仟万圆 (3000万元),该叁仟万圆(3000万元)从前述价款中相应扣减。

  2.2若cc置业在2009年3月31日前向cc控股支付的税后利润补偿款不足柒仟壹佰贰拾伍万圆(7125万元),则aa公司、bb公司、cc控股有权要求cc置业及其保证人立即向cc控股支付壹亿柒仟捌佰壹拾贰万伍仟圆(17 812.5万元)全款,,不受上述分期支付约定的限制。

  第3条、cc置业付款义务的担保。

  3.1dd创业自愿为cc置业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放弃就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事项提出异议、抗辩和诉讼的权利。

  3.2dd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dd建设)自愿为cc置业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放弃就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事项提出异议、抗辩和诉讼的权利。

  3.3楼忠福先生自愿为cc置业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放弃就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事项提出异议、抗辩和诉讼的权利。

  3.4本协议第3.1款至3.3款所约定担保的担保范围包括以下各项:

  3.4.1cc置业应向cc控股支付的税后利润补偿款壹亿柒仟捌佰壹拾贰万伍仟圆(17 812.5万元);

  3.4.2cc置业按照本协议第1.3款应向cc控股补偿的税款及违约金;

  3.4.3cc置业按照本协议第5条的规定应向aa公司、bb公司支付的诉讼费;

  3.4.4cc置业按照本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4.5aa公司、bb公司、cc控股为催收cc置业利润补偿款、违约金支出的费用等。

  第4条、cc控股委托dd创业委托收款代理权的撤销。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2006年2月28日cc控股临时股东会决议内容是cc控股委托dd创业代为向cc置业和ee公司收取到期债权,而不是cc控股将该等应收股权转让收益款的债权转让或无偿赠予dd创业。同时,协议各方一致确认:自一审判决之日(2008年5月13日)起cc控股委托dd创业收取债权的代理权终止。

  第5条、诉讼费用承担。

  5.1本案一审判决aa公司、bb公司承担的901 380元,cc置业承担的 630 966元,共计1 532 346元(该诉讼费已全部由aa公司、bb公司垫付),由cc置业承担佰分之柒拾(70%),aa公司、bb公司共同承担佰分之叁拾(30%),即cc置业承担1 072 642.2元,aa公司、bb公司共同承担459 703.8元。

  5.2aa公司、bb公司的二审诉讼费由cc置业承担佰分之柒拾(70%),aa公司、bb公司共同承担佰分之叁拾 (30%)。aa公司、bb公司共已缴纳二审诉讼费2 570 870元,根据调解案件诉讼费减半收取的原则,aa公司、bb公司的二审诉讼费暂按1 285 435元计算,故cc置业应承担899 804.5元,aa公司、bb公司共同承担385 630.5元。

  5.3按本协议第5.1、5.2款确定的原则综合计算,cc置业应承担aa公司、bb公司已支付的一审、二审诉讼费中的壹佰玖拾柒万贰仟肆佰肆拾陆圆柒角 (1 972446.7元)。cc置业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aa公司、bb公司偿付诉讼费壹佰玖拾柒万贰仟肆佰肆拾陆圆柒角(1 972446.7元)。

  5.、bb公司的二审诉讼费数额与本协议第5.2款估算的数额(1 285 435元)不一致,对于aa公司、,由cc置业承担佰分之柒拾(70%),aa公司、bb公司共同承担佰分之叁拾(30%)。

  5.5cc置业、dd创业的二审诉讼费由cc置业、dd创业分别自行承担。

  第6条、违约责任。

  6.1若cc置业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期限支付利润补偿款,则cc置业应向cc控股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cc置业未支付数额乘以四倍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6.2若cc置业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期限向aa公司、bb公司支付诉讼费,则cc置业应向aa公司、bb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cc置业未支付数额乘以四倍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第7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各方承诺本协议是各方真实、自由的意思表示。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并经cc控股股东会通过或cc控股其他股东同意后生效,。

  二、关于aa公司、bb公司、cc控股与ee公司间权利义务的协议。

  第一条、对一审判决的服从。

  各方一致表示服从一审判决第二项“上海ee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支付cc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3888万元及利息(从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11月10日止,款项为9000万元按还款协议约定的年利率 8.5%计付;2006年11月11日至付清之日止,款项为3888万元按还款协议约定的年利率8.5%计付)”。

  各方一致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中关于ee公司负担270 414元案件受理费的判决。

  第二条、ee公司欠cc控股债务数额的确定。

  各方一致确认:按照一审判决第二项确定的方法计算,截至2009年2月28日,ee公司应向cc控股支付的利息共计 1827.245万元,本息合计5715.245万元 (伍仟柒佰壹拾伍万贰仟肆佰伍拾圆整)。

  第三条、ee公司欠cc控股债务的偿还。

  各方一致同意,ee公司以其转让深圳市恒信德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7.64%股权的转让款偿还其欠cc控股的债务,并同意由股权受让方直接将5715.245万元(伍仟柒佰壹拾伍万贰仟肆佰伍拾圆整)支付至cc控股,付款时间不迟于2009年 2月28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ee公司已经将前述全部价款5715.245万元(伍仟柒佰壹拾伍万贰仟肆佰伍拾圆整)支付给了cc控股。

  第四条、诉讼费用的支付。

  鉴于本案一审判决ee公司负担的诉讼费270414元(贰拾柒万零肆佰壹拾肆圆整)已由aa公司、bb公司预缴,ee公司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aa公司、bb公司偿付诉讼费270 414元(贰拾柒万零肆佰壹拾肆圆整)。

  第五条、各方承诺本调解协议是各方真实、自由的意思表示。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并经cc控股股东会通过或cc控股其他股东同意后生效,。

  本院经审查认为,以上调解协议是各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调解协议的内容不仅经过了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即aa公司、bb公司以及作为诉讼第三人的公司即cc控股的同意,而且也已经经过了cc控股中的其他所有股东的书面同意,所以调解协议没有损害cc控股及其股东的利益。本院对以上调解协议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 802 760元,浙江aa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金华市bb物资有限公司共同负担459 703.8元,cc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1 072 642.2元,上海ee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270 414元。本案二审为调解方式结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640 917.75元,浙江aa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金华市bb物资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92 275.33元,cc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448 642.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