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文件的置备

发布时间:2020-05-27 01:19:15



  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者,有权了解公司相关情况。由于绝大多数股东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动,因此,其对公司情况的了解需要借助于相关的文件、资料。为此,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为了方便股东查阅,确保股东能够准确地了解有关的情况,同时也便于有关主管机构依法对公司进行必要的监督,《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