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无力承担死亡赔偿金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8-25 08:53:15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都拥有的权利,生命权是人身权利中的一种。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死亡赔偿金。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交通肇事无力承担死亡赔偿金怎么办?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是什么?接下来让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肇事无力承担死亡赔偿金怎么办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2、凡是导致交强险脱保的责任人都要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3、寻求事故的其他责任人。比如挂靠单位,比如其他对于事故发生有责任的单位、个人。4、如果死者当时在上下班途中,可以寻求工伤赔偿

  无力赔偿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二、交通事故(车祸)一次性赔偿协议书范本

  甲方:xx,身份证号:

  乙方:xx,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依法、公平、合理的原则,就如下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达成如下协议:

  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________ 点,甲方因________ ,致使乙方________ ,后在________ 市中心医院治疗,经抢救无效于——月——日——时在XXX(地点)亡故。

  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金、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 ———— 万元。

  2、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任何赔偿责任。

  3、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后五内支付上述赔偿。

  4、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须向甲方出具收条,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资料、交警鉴定结论等全部交给甲方,由甲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保险理赔权利和费用归甲方所有。

  5、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交警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2)60-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3)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死亡赔偿金的支付死亡赔偿金应当一次性支付。

  3、

,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以上就是由小编整理的交通肇事无力承担死亡赔偿金怎么办的全部内容。希望大家能明白:“死亡赔偿金”或抚慰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抚慰死者的近亲属。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才是对死者最好的尊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