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发布时间:2019-08-23 19:10:15


  申 请 人 : 成都市×××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成都市×××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的变更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2×××年×月×日至2××××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或者经办人信息

字:×××
固定电话:8××××××
移动电话:13×××××××××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申请人为本企业。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