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认购协议

发布时间:2019-08-24 11:11:15


股权,股份,认购,公司,发行,协议

  股权认购协议

  大唐潼金签订购股权认购协议

  于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後,本公司与承授人订立购股权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向承授人授出购股权,以按购股权价每股购股权股份0.27港元认购125,000,000股购股权股份。购股权将可于自授出购股权日期起计至授出购股权日期後二十四个月止期间内予以行使。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後,本公司与承授人订立购股权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向承授人授出购股权,以按购股权价每股购股权股份0.27港元认购125,000,000股购股权股份,有关购股权可于购股权期间行使。

  购股权认购协议

  日期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後)

  订约方

  本公司(作为授予人);及FirstrateEnterprisesLimited(作为承授人)。

  于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就彼等所知、所悉及所信,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承授人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且与彼等并无关连之第三方。

  购股权费用

  1.00港元,即承授人就获授购股权而向授予人支付之款项总额。

  购股权期间

  由授出购股权日期起计至授出购股权日期後二十四个月止期间。

  可转让性

  购股权乃不得转让。

  购股权价

  购股权价每股购股权股份0.27港元乃承授人与本公司参考(除此以外)根据框架协议将予发行之代价股份之发行价後经公平磋商後厘定。

  倘本公司透过将溢利或储备拨充资本、供股或公开发售股份、合并或拆细股份、削减本公司股本或以其他具摊薄影响事宜导致资本结构有变(购股权认购协议所订明若干情况除外),则可予调整。

  购股权股份

  125,000,000股购股权股份(面值总额为500,000港元),占本公告日期之已发行股份总数约4.58,及本公司于悉数发行购股权股份後经扩大之已发行股本总额约4.38。

  购股权股份之地位

  购股权股份于发行及缴足後,在各方面彼此之间并与于配发购股权股份当日之已发行股份均享有同等权利。

  禁售期

  购股权股份须受禁售期限制,禁售期由发行购股权股份当日起计为期三个月。

  先决条件

  购股权认购协议须待获得联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批准购股权股份上市及买卖後,方可作实。

  购股权股份将根据经更新一般授权予以配发及发行,而更新一般授权乃于本公司在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授予董事,该授权授予董事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置最多达413,479,300股股份,占本公司于该日之已发行股本之20。除更新一般授权约32.65已因框架协议而予以动用外,于本公告日期前,更新一般授权并无予以动用。

  倘上述条件未能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本公司及承授人可能书面协定之其他日期)前达成,则承授人及本公司有关购股权认购协议之权利及责任将告终止及失效。

  本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购股权股份上市及买卖。

  购股权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