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的表现

发布时间:2019-08-09 03:59:15


  核心内容:工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表现在哪些方面?注册资本认缴制是公司在注册登记时不再需要登记实收资本,以股东认缴的总额为登记事项。注册资本认缴制主要表现在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简化了工商登记事项等方面。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注册资本认缴制的表现。

  注册资本认缴制的表现:

  1、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除法律、行政法规,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3、简化工商登记事项。

  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4、特定行业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另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