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最低注册资本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24 18:56:15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当中少不了合伙企业的功劳,合伙企业占据了企业的大部分。进行企业的注册是需要一定的资本的,并且有一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那么合伙企业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合伙企业最低注册资本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合伙企业最低注册资本规定

  咨询服务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资本零售30万元;

  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 最低注册资本批零50万元;

  工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必须是加工生产型) ;

  实业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2005年新规定也可50万) ;

  企业发展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 ;

  科技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元 ;

  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000万元 ;

  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000万元 ;

  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0万元(必须5个股东以上) 。

  没有限制。合伙企业或者一人公司,这种公司的级别比工商户高,比有限责任公司低,申请的时候是不需要出具注册资本的。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三、合伙企业的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合伙企业最低注册资本规定的全部内容。在合伙企业当中合伙人出资并不是只限制于资金,还可以是其他的房产甚至知识产权。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