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国外注册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9-08-29 21:49:15


  如果中国商标的持有者想要在国外注册,有哪些注册渠道呢?又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注意的呢?针对这些疑问,以下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关于中国商标国外注册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一、中国商标国外注册的概念及意义

  中国商标国外注册是指我国企业在外国申请商标注册。

  中国商标国外注册的意义

  1、可以受外国法律保护,防止商标被抢先注册;

  2、若产生商标纠纷,便于提起诉讼;

  3、防止不法商人的假冒活动;

  4、为稳定地占领国际市场打下基础,有利于出口商品创名牌保名牌。

  二、申请注册的渠道

  主要有四个渠道:

  1、委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标代理处代为办理;

  2、委托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代理;

  3、委托接受其所经营的对口商品的商标代理的港、澳商务机构代理;

  4、直接委托有资信的外国客户。委托商标代理人办理商标注册时,应向代理人提供委托书,并对委托的权限作出规定。

  程序一般如下:向所在的行政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在东道国(注册国)选择一个代理人,委托办理有关事宜;准备申请注册文件,包括申请案、国际证明书、代理委托书、商标图样、本国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等等;交纳商标注册费、申请费、注册代理费等费用。

  三、中国商标国外注册注意事项

  对于开拓国际市场的中国企业来说,进行商标国外注册是其所面临的一个新课题,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加强商标管理,防患于未然;

  2、熟悉进口国关于商标权的确定原则(取得途径);

  3、维护商标权的有效权益,及时续展;

  4、积极争创国内驰名商标

  在向国外申请商标注册时,中国企业应注意的国际上商标授权的两大原则。

  一是以大多数欧洲国家和中国为代表的“注册在先”原则。注册在先,在程序上是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经登记编号,按照申请在先,编号在先的原则优先获准注册。

  这种做法,实际上也是一种通过注册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原则,谁先注册专用权就归谁。“注册在先”的原则有许多优越性,它的主要特点是,获得注册的商标专用权具有稳定性,注册后的商标今后就不会再产生商标专用权的纠纷。

  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上约有一半国家采用“注册在先”的原则。

  这些国家是:中国,日本,德国,法国,丹麦,阿富汗,阿尔及利亚,阿根廷,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前捷克,多米尼加,埃及,玻利维亚,巴西,保加利亚,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意大利,科威特,黎巴嫩,利比里亚,墨西哥,蒙古,利比亚,摩洛哥,尼泊尔,芬兰,希腊,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匈牙利,冰岛,伊朗,瑞典,叙利亚,多哥,土耳其,乌拉圭,委内瑞拉,南斯拉夫,尼加拉瓜,挪威,巴拉圭,秘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萨尔瓦多,沙特阿拉伯,索马里,西班牙,苏丹。

  除上述国家外,另一些国家是采用“使用在先”的原则。“使用在先”的含义是指二个或二个以上用于同一品种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之间的产品生产或销售日期的先后,其生产和销售日期在先的,称为“使用在先”。

  采用“使用在先”的做法实际上是通过使用,获得商标专用权,先使用者可优先获得专用权。“使用在先”原则的采用者以英美等国家为代表。

  其特征是,商标的专用权只决定于商标的使用,注册只不过是增强其效力而已。“使用在先”的原则保护了首先使用者的权益,但也有明显的不足之处,这就是获得注册的商标没有稳定性。

  任何使用在先的商标,尽管后来已停止使用,但仍可对使用在后,但已获得注册而且业务范围广泛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提出异议,从而干扰了市场的正常运转。

  还有地区性的问题如果某一商标只在某一地区或某一城镇使用,,那么它的专用权地区的归属还须通过公众评论来作出决定。

  如果这个商标仅仅是在某一地区使用,其专用权就限于该地区,商标主如果想把它扩大到其它地区,则必须开展宣传,让其它地区的消费者也知道,才能扩大专用权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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