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成效挂钩业务许可

发布时间:2019-12-02 17:12:15


  核心提示: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昨日发布的《2011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总体状况》报告指出,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逐年改善,但仍存在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约束仍然偏弱、近半数公司对现金分红未按规定明确等五大问题。为此,,将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主动性和成效与相关业务许可挂钩。

  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针对所有A股上市公司,选取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作为考评期,分别从投资者保护状况客观评价和投资者满意度主观评价两个维度,将投资者履行决策参与权、知情权、投资收益权的关键问题作为评价内容,对上市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所取得的成绩进行量化分析。

  报告分析结果显示,2011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平均得分为72.04分,最高分为85.15分,最低分为38.76分,中位数为72.65分,说明在投资收益权保护方面上市公司间表现差异性较大,两极分化现象严重。

  从变化趋势来看,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从2003年至2011年呈逐年改善之势。2011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客观评价得分为72.04分,较2010年度的71.04分增长了1.41%,较2003年度的56.20分增长28.19%。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整体状况不断提升,且近9年来增长幅度近三成。

  报告指出,当前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仍存在五大问题值得注意:

  一是上市公司的诚信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2011年,共有153家上市公司的董事、,而2010年度仅为98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方面的守法合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二是股东大会开通网络投票比例仍然偏低。虽然2011年度股东大会开通网络投票的情况较2010年度有大幅提高,但是在股东大会中全部采取网上投票的上市公司占比仅为2.59%,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约束仍然偏弱。2011年度业绩同比降低的上市公司较多,而高管薪酬并未及时同步调整,前三名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的上市公司占比为65.09%,较2010年度下降了5.3个百分点。较多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与业绩关联度不高。

  四是上市公司主动性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仍然欠缺。2011年度,虽然举办了网上业绩说明会或者投资者接待日的上市公司比例较2010年度增长6.55%,但绝对比例只有34.88%,仍然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