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商标权质押

发布时间:2019-08-27 07:04:15


  商标在我们现在这个知识输出的社会是占据了很大一部分的比重的,而且对于很多的人来说商标几乎就是他们整个企业的命脉。但是商标毕竟就是一个商业标志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的,所以他可以作为质物只要出去,相信对于商标权的质押很多人都很陌生。那么如何办理商标权质押呢?接下来就有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如何办理商标权质押及其相关问题。

  一、如何办理商标权质押: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4、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6、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二)具体要求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印或者印刷形式,出质多件商标的,在一份申请书种列明,相同、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出质。

  2、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加盖代理人的章戳。

  3、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

  (2)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5)担保的范围;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4、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要附送该人员签署合同的特别授权文件。

  (三)《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的领取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登记日期。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载明: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出质商标注册号、被担保的债权数额、质权登记期限、质权登记日期。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可以直接到商标局领取,也可以邮寄。直接领取的,由办理质权登记的经办人或其授权的人领取,领证人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有关授权文件。

  二、商标侵权诉讼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1、原告应当提交下列权利证据,以证明自己享有商标权或商标许可使用权:

  商标注册人起诉的,应当提交证明其商标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

  利害关系人起诉的,应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的证明,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

  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与商标注册人可以共同起诉,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提起诉讼,但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已知有侵权行为发生而明示放弃起诉或不起诉的证明材料;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的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商标财产权利的继承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交下列侵权证据,以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等证据。

  三、侵权商标一般怎么处理?

  根据商标第五十七条、六十条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侵犯商标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办理商标权质押及其相关问题,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