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与分拆上市研究

发布时间:2019-08-11 03:48:15


  公司分立与分拆上市研究

  一、公司分立与分拆上市比较

  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公司分立是指一个母公司将其在某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母公司股东在母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此外还可采取换股式分立与解散式分立等衍生分立方式。前者是指母公司把其在子公司中占有的股份分配给母公司的一些股东(而不是全部母公司股东),交换其在母公司中的股份;后者是指母公司将子公司的控制权移交给它的股东。在解散式分立中,母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子公司都分立出来,因此,原母公司不复存在。

  分拆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尚未上市的集团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是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在分拆过程中母公司通常保持有对分拆出去的子公司的控股权。

  1.在公司分立中,子公司的股份是被当作一种股票福利被按比例分至母公司的股东手中,而分拆上市中在二级市场上发行子公司的股权所得归母公司所有。

  2.在公司分立中,一般母公司对被拆出公司不再有控制权。而在分拆上市中因为母公司此举只把子公司小部分股权等拿出来上市因而仍然对其有控制经营权。

  3.公司分立没有使子公司获得新的资金,而分拆上市使公司可以获得新的资金流入。

  二、目标公司的价值评估

  就财务角度而言,估价的方法大致分为贴现模式(包括现金流量贴现模式、收益贴现模式、股利贴现模式等)与非现贴现模式(市场比较法、市盈率法、股息法、账面资产净值法、清算价值法等)。在贴现模式中,最为合理的是现金流量贴现模式;在非贴现模式中,应用较为广泛的是市场比较法、市盈率法及股息法。具体内容参见教材第156-167页。

  三、购并资金的融通

  企业集团的购并资金如何取得,有无足够的财务资源或资金融通能力以支持并购,应采用何种方式向目标公司购并价款,并购整合后,目标公司或企业集团应保持一个怎样目标资本结构等等问题,均是购并决策面临的一些重要课题,财务能力匮乏,可能购并不成,而不当的财务规划则可能造成日后的窘境。

  为了对购并的资金融通计划作出合理的安排,管理总部应首先对相关的现金需要情况有一个较为清晰的了解。除此之外,不同的支付方式对企业集团的财务支持能力也有着差异的影响,在签订购并协议时必须加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