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流程

发布时间:2019-08-30 18:53:15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流程是什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流程主要分为五个步骤,分别是受理、初审、反馈专题会、落实反馈意见和审结归档,下面由编辑在本文整理介绍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流程。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流程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包括:1.要约收购义务豁免,2.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3.上市公司合并、分立审批,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构成借壳上市的)行为审批。、程序透明、行为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依法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核。

  一、审核流程图

  (一)要约收购义务豁免行政许可事项,审核流程为:

  

  (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上市公司合并、分立审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构成借壳上市的)行为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审核流程为:

  

  二、主要审核环节简介

  (一)受理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9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

: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认为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受理条件的,按程序通知受理部门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正材料,或提交的补正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程序通知受理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二)初审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后,、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并购重组审核实行双人审核制度,审核人员从法律和财务两个角度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撰写预审报告。

  (三)反馈专题会

  反馈专题会主要讨论初审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拟反馈意见及其他需要会议讨论的事项,通过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反馈意见及其他审核意见。反馈专题会后,审核人员根据会议讨论结果修改反馈意见,履行内部签批程序后将反馈意见按程序转受理部门告知、送达申请人。自受理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期间为静默期,审核人员不接受申请人来访等其他任何形式的沟通交流。

  (四)落实反馈意见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部门提交反馈回复意见,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以会谈、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沟通。需要当面沟通的,、申请人聘请的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会谈。

  (五)审核专题会

  审核专题会主要讨论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审核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讨论决定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是否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

  审核专题会讨论决定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审核专题会讨论后认为重组方案尚有需要进一步落实的重大问题、暂不提交重组会审核的,。

  (六)并购重组委会议

  并购重组委工作程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执行

  并购重组委会议拟定召开日的4个工作日前发布会议公告,公布审核的申请人名单、会议时间、参会重组委委员名单等。并购重组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对重大资产重组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每次会议由5名委员参会,独立表决,同意票数达到3票为通过。并购重组委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进行表决后,中国证监会发布审核结果公告。并购重组委会议认为申请人应就相关问题进一步落实的,将形成书面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