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发行审核的独立性要求

发布时间:2019-08-14 09:28:15


  核心内容:IPO发行审核的基本要求是发行人具有独立性。IPO发行人的独立性要求有哪些?IPO发行人的独立性要求包括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等。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IPO发行审核的独立性要求。

  IPO发行审核的独立性要求:

  1、资产独立

  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非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

  2、人员独立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

  发行人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机构独立

  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机构混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