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执行董事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发布时间:2019-08-15 00:15:15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年××月××日通过)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按实缴出资比例获取红利并转让;

  (五)优先按实缴出资比例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按实缴出资比例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