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公司资本的含义

发布时间:2019-08-31 16:31:15



 1.注册资本。即狭义上的公司资本,是指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第81条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该条第2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发行资本。又称认缴资本,是指公司实际上已向股东发行的股本总额。发行资本可能等于注册资本,也可能小于注册资本。实行法定资本制的国家,公司章程所确定的资本应一次全部认足,因此,发行资本一般等于注册资本。但股东在全部认足资本后,可以分期缴纳股款。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国家,一般不要求注册资本都能得到发行,所以它小于注册资本。
  3.认购资本。是指出资人同意缴付的出资总额。
  4.实缴资本。又称实收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时公司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它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由于股东认购股份以后,可能一次全部缴清,也可能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缴纳。故而实缴资本可能等于或小于注册资本。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允许分期缴纳,即允许公司成立时股东只实际缴付一定比例的认缴资本,其余认缴的资本在公司成立后的一定期限内缴清即可。所以,公司的注册资本等于公司成立时全体股东的认缴资本总额,但公司成立时的实缴资本可能小于注册资本。但是,根据我国《公司法》第81条第2款的规定,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因此,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分期缴纳。此外,采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期缴纳股款的,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