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当事人找人顶替担责

发布时间:2020-08-27 04:13:15


  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25岁小伙周某怕被父亲责骂,打电话叫朋友项某来顶包,自己则逃离事故现场

  昨天凌晨4时多,家住鄞州古林的周某在朋友处打完牌后,驾驶小轿车回家。行至鄞县大道与雅戈尔大道交叉口时,周某与一辆由北往南行驶的面包车发生碰撞,两车受损严重,面包车司机更是颈部受伤。

  但事故发生后,周某没有报警,而是打电话给正在家里睡觉的朋友项某,叫对方前来顶替,自己则逃跑了。

  在事故现场面对交警追问,项某声称自己是肇事司机,但面包车司机却一口否认,断定项某是顶包的人。在事实和证据面前,项某最终承认自己冒名顶替的违法行为。

  原来,周某所驾驶的车是父亲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他因害怕被父亲责骂,便选择逃离现场,并叫朋友来顶包。昨天,周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及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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