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代表人情况调查

发布时间:2020-12-26 23:44:15


  3月24日,备受业内关注的首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结果揭晓。全国1549名参考人员中,有614人通过了首次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我国证券市场的首批保荐代表人由此产生,保荐代表人一夜之间成为了证券市场的“稀缺资源”。

  一、首次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基本情况

  1.总体情况。本次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共有93家机构参加,其中证券公司85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4家,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资产管理公司4家。参加考试的总人数1549人,成绩合格的有614人,合格率为39.64%。报名参加考试的93家机构中,81家机构拥有成绩合格者,占81.79%。

  614名成绩合格者中绝大部分具备丰富投资银行从业经验。从从业年限看,从业5年以上的人员占总数的67.86%;从学历方面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总数的70%;从年龄构成看,35岁以下(含35岁)的有530人,占到86.32%。

  2.通过考试的人员所在证券公司的分布情况。这次保荐代表人考试结果比较全面地反映了证券公司投行业务的现状,基本反映了目前投行领域的竞争格局。从合格的保荐代表人数量看,30人以上的券商有2家;20人以上的券商有7家;10人以上的券商有13家;10人以下的券商有59家,其中只有1人通过的有14家券商。

  3.湖南辖区4家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考试情况。湖南4家证券公司共有51名投行人员报名,因恒信证券没有主承销商资格,该公司4名投行人员没有通过考试资格审查。其他3家证券公司符合报名条件的有47人,通过保荐人胜任能力考试的19人,通过率为40.42%,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到全国614名保荐代表人的3.1%。其中泰阳证券有22人报考,通过了10人,通过率45.45%,合格人数排在全国81家券商的第22位;湘财证券的控股子公司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有21人报考,通过了8人,通过率38.09%,合格人数排在全国81家券商的第25位;财富证券有4人参加考试,只有1人合格。

  湖南券商通过首次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合格的19人中,湖南籍的有10人,占52.63%;30岁以下的有2人,仅占10.53%;30-35岁的有12人,占63.16%;硕士以上学历的有11人,占57.89%;5年以上投行业务经历的有15人,占78.95%;男性15人,占78.95%,女性4人,占21.05%。(湖南通过首次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人员名单附后)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必须拥有2名保荐代表人才能注册为保荐机构。全国93家证券公司中,12家证券公司没有1人通过,14家证券公司只有1人通过。目前这26家证券公司尚无资格申请保荐人资格注册。我省的财富证券也没有达到保荐机构注册的条件。

  二、考试结果对券商投资银行业务的影响分析

  首批保荐人代表名单公布之后,是否会出现保荐人代表马上跳槽的现象,从而会不会影响到券商的投资银行业务格局变化,这是业内普遍关注的问题。从目前情况看,上述可能性不大。

  首先,下一次保荐资格注册时间目前没有确定。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自首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名单公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只受理保荐机构提交的证券发行上市推荐文件。对于下一次保荐资格注册何时开始,目前证监会尚没有规定。

  如果保荐人代表跳槽,按照证监会的规定,其保荐代表人的资格也将随之取消。若想再次申请成为保荐代表人,其条件之一是有所任职保荐机构出具的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名的推荐函。这就是说,如果跳槽至一家目前尚没有保荐资格的券商,马上恢复为保荐代表人的可能性也就没有了。而且取消资格的时间一旦超过六个月,按照规定,这些跳槽者还要重新参加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

  其次,即使保荐代表人跳槽至一家已经取得保荐资格的券商。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在其重新申请成为保荐人代表之时,还要满足一项要求,即最近一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境内外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项目主办人。这项规定大大缩小了跳槽的范围。因为对那些满足不了该项要求的保荐人代表,由于不能再次申请成为保荐人代表,其跳槽的意义也就不复存在了。

  因此可以认为,在一段时间内券商的投行格局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三、过渡性制度安排将有利于保荐人制度的实施

  随着保荐人和保荐机构注册登记的开始,67家券商将成为首批具有推荐承销资格的保荐机构。在保荐制实施前,管理层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性安排,将顺利实现保荐制与通道制的衔接。1.券商只有1人获得保荐人资格,不能申请保荐机构资格,但个人资格有效。

  2.保荐制与通道制衔接的时间表基本确定。从2月1日起到4月份按通道制运行,从保荐人和保荐机构正式公布之日起到通道制正式废止前,保荐制与通道制并行,预计到10月份左右,通道制正式废止。3.在保荐制与通道制并行期间,如果保荐人少于原有通道数量时,可同时签4个项目,同时承担保荐责任;当保荐人数量多于通道时,多出的保荐人暂时不能做推荐工作。保荐人和机构名单公布后,对于在审企业,推荐机构和个人均获得保荐资格的不变,未取得资格的则需换人。4.2月1日保荐制开始实施之日,是未获得保荐资格的机构目前已推荐企业工作是否受影响的分水岭。此前报送推荐的,允许其继续完成推荐发行承销工作,但须提请发审委给予特别关注,而“过会”的发行人则需聘请一家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继续进行发行后的持续辅导工作。此后推荐报送企业的,则必须退出保荐工作,并在保荐人和保荐机构名单公布1个月内委托有保荐资格的机构从事报送企业的推荐工作。以上安排将大大有利于通道制向保荐制的平稳过渡。

  四、鼓励保荐代表人支持湖南证券市场和经济发展的建议

  保荐代表人的推荐是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的必备条件。由于保荐代表人数量不多,因而在一段时间内,保荐代表人会成为各省市为发展本地资本市场而激烈争夺的稀缺资源。为鼓励保荐代表人来湘开展业务,支持湖南经济发展,我们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应不失时机开展以下工作:

  1.召开我省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座谈会,就支持湖南2004年证券融资工作进行交流和讨论,向每名保荐人赠送纪念品,以资祝贺和鼓励。

  2.聘请19名保荐代表人为湖南省政府企业融资顾问,并颁发聘书。

  3.安排19名保荐人分成若干小组到有直接融资需求的公司参观、考察。

  4.制订有突出贡献的保荐代表人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