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代孕委托方的生育权能维护?

发布时间:2019-08-06 10:51:15


  核心内容:不孕不育夫妻的生育权是一项立法确认的民事权利,但代孕并非行使合法行使生育权,因代孕实质是以侵害代孕妈妈的权利来实现的。除代孕以外,不孕不育夫妻还可以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人工生殖辅助技术实现生育权,以下就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生育权是人类维护人口生产不断延续的一项自然权利,随着人类社会不断进步发展,生育权已由一种自然权利演进为法律上的一种权利。生育权已成为公民的一项民事权利,它是国家基于保障人口质量和控制人口数量,通过立法予以确认的。法律上虽说尚无明确的严厉处罚规定,但委托代孕的行为,从事实上还是触犯了《婚姻法》,更有悖于道德。

  法律不保护公民对他人行使生育权

  有观点认为,代孕母亲运用代孕合同,帮人生育,是行使其生育权的一种行为。但是,公民的生育权是人格权,人格权是支配权,权利人对自身的人格利益享有支配的权利,无须经他人同意或他人协助即可实现。但生育权具有其特殊性。生育权的实现不能基于个人的独立意志完成,需要相关关系人的配合,现代法律的精神是不允许任何人对他人人身行使支配权的。

  因此,国家保护公民的生育权,不包括公民对他人行使生育权。

  退一步而言,所谓的生育权其实是构筑在代孕妈妈的身体、人格尊严的侵害上的。

  因为整个代孕行为中,代孕母亲的完整人格和基本尊严都面临被破坏和贬低的质疑。由于大部分代孕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代孕母亲将自己的子宫作为“物”来出租使用,这实际上是将身体商品化。

  在现实中,很多代孕机构将代孕母亲的个人信息被详细分类,单双眼皮、直发卷发、牙齿状况等都被细化。代孕需求者可根据个人信息对代孕母亲进行选择,包括年龄、身高、体重、相貌、学历等。不同特征的代孕母亲被明码标价,年轻漂亮、学历高的代孕母亲一次可获报酬20万元。女性靠生育赚钱,这无疑是对女性作为人的尊严和人格的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