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破产清算法律程序将启上市公司破产清算

发布时间:2019-08-04 19:43:15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漫长的五年过后,作为2004年中国经济宏观调控标志性事件的"A案",将开始画圆句号--A新、老工厂的资产,将于近期通过公开方式处置。

  8月10日,江苏常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处一位负责人向《财经》记者证实,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常州中院)正着手启动江苏A铸钢有限公司(下称A)破产清算的法律程序,"预计两周内,至多不超两月,常州中院将向社会正式公告。"

  该负责人说,此次资产处置得到了"上级的批准"。

  2008年四季度至今,在刺激投资的经济背景下,"A案"从搁置状态被激活。当年10月,羁押近五年的A董事长戴国芳被取保候审。

  2009年4月17日,戴国芳案正式宣判。戴本人以虚开用以抵扣税款发票罪,获刑五年。由于此前羁押的五年抵去上述刑期,戴相当于立刻获得了自由身。

  "此次资产处置,一切都会按照中国破产清算的法律程序进行,过程会公开透明。"上述宣传部门负责人称。

  他补充说,五年前即2004年,A公司即启动破产还债程序,但由于"A案"尚未结案、,A的资产处置一直未能实质性进行。

  A的资产分为新厂和老厂两部分。比较敏感的是新厂部分。新厂位于常州市区以北数十公里的长江两岸,总面积达6500余亩,已进行投资近26亿元,目前到处是胡乱堆弃的钢筋、砖石,有六座没有建完的炼钢炉。

  2007年10月中旬,南京B有限公司(下称B钢)重组A新厂方案获得国家发改委通过,;此后,江苏省曾转而上报新方案,即由沙钢集团重组A新厂,最终也未能过关。这两套方案的一个共同点,是在A新厂续建炼钢项目。而据《财经》记者从多个渠道得到的消息显示,A新厂土地资产将在评估后重新拍卖,并有要求不再续建炼钢项目。

  2003年前后,A公司以约每亩10万元的价格拿下了这块庞大的土地。而按常州市近两年工业用地的行情(每亩价格30万至50万元)计算,A新厂可能卖出20亿元以上的好价格。如果再加上A老厂的拍卖所得,最终A公司截至目前40多亿元的债务应该可以还上大半。

  A老厂位于武进区湟里镇东安(原东安镇),产能达130余万吨。,转租予当地民营钢企鑫瑞特钢有限公司(下称鑫瑞特钢)组织生产,年租金仅为10万元。

  2007年9月,鑫瑞特钢被江苏沙钢集团收购。自此,A老厂事实上由沙钢集团租赁经营。在沙钢集团的网站上,A老厂被表述为"鑫瑞特钢有限公司东安厂区"。

  8月10日,沙钢集团一位高层向《财经》记者表示,由于常州中院相关公告还未出来,因此暂时无法回答沙钢集团是否参与A老厂竞拍。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