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职责

发布时间:2019-09-01 09:07:15


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接管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收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有形资产清册,接管所有财产、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资料。破产宣告,。
  (二)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清册,组织破产财产的评估、拍卖、变现;
  (三)回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依法行使财产权利;
  (四)管理、处分破产财产,决定是否履行合同和在清算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确认别除权、抵销权、取回权
  (五)进行破产财产的委托评估、拍卖及其他变现工作;
  (六)依法提出并执行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
  (七)提交清算报告;
  (八)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九)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等破产终结事宜;
  (十)完成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