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债务人处理财产的行为可能被人民法院撤销

发布时间:2019-08-09 02:57:15


公司破产后 债务人处理财产的行为可能被人民法院撤销

一、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1)无偿转让财产的;

(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3)对没有财产担保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5)放弃债权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因上述(一、二、)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